哈尔滨医科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在台湾参加本年度“学测”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成绩要求达到顶标级、前标级。
2、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须回台湾参加本年度的“学测”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均标级。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临床医学(理工农医类)专业招收50人,该专业学制5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申请程序
1、需下载《哈尔滨医科大学2012年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
2、提供台胞证复印件(资料页)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中学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需要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提供“学测”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4、台湾省体检表。
上述材料用特快专递于2012年6月1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抵达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发送至yuanlj@hrbmu.edu.cn。EMS信封上务必注明“台湾地区免试生申请”,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
台湾学生可通过“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或“联招办”(网址:http://www.ecogd.edu.cn)网站链接各高校,直接向高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考生台湾“学测”成绩和报名序号。我校将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名单,并于6月20日前在“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获准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1、面试时间:2010年6月20-21日(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到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务处。
3、面试内容:基础知识、专业素养、外语水平等。
五、录取
经面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6月30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于7月下旬寄送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和其它费用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标准是4800元人民币/学年.人。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标准是800元人民币/学年.人。
七、其它
本章程未尽事宜,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邮政编码:150081
联系部门:教务处 联 系 人:苑立军
咨询电话:0451-86666763、86681434
传真电话:0451-86664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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