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北京地区报名须知

标题:2012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北京地区报名须知 | 时间: 2012年03月12日 | 分类:联考报考信息

2012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

湾省学生考试北京地区报名须知

 


        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报名考试点。本报考点负责受理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在北京的报名、考试及咨询等工作。
      为了方便考生报考,特提醒考生注意:
       一、报名资格
        请考生对照《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中关于"报名资格"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报名点不予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第一步 :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3月1日 - 3月15日;
    方式:登录联招办网站(www. 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请认真阅读联合招生政策规定、公告、报名流程等,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预报名时考生基本信息表第一项内容“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填写时请注意:1、港澳学生应分别填写来往内地通行证号:H+10数字、M+10数字;2、华侨学生应填写护照证件号:G+8位数字;3、台湾学生应填写台胞证件号:8位数字、10位数字或10位数字+(字母或数字)。
    第二步:报名确认
       时间:2012年3月29日--3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地点:北京报名点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报名处)负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837212。

    确认方式:现场正式确认时,考生本人携带下列规定的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人民币550元)前来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地址见上面),接受报名初审,缴纳报名费,当场进行电子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确认必须携带的资料:
    港澳地区学生: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香港/澳门非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台湾地区学生:
    1、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华侨学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提供近四年出入境时间简历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2、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认证书)原件。
      3、居住所在地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5、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请注意:
    1、报名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的证件、资料移送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报考点只接受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及代办报名确认。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有关手续。
    3、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包括选报学校、学科)不予修改。
    4、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25日。
学生凭“领取准考证回执”领取“准考证”及“报名考试费发票”,地点在报考点。
    四、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1、联合招生录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进行。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其中每个本科批次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个预科批次填报1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4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2、报考内地联合招生学校的考生,亦可填报华侨大学和暨南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5月26日至27日进行考试, 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日 期                       时间                     科 目
     五月二十六日               9:00-11:30                中文
    (星期六)                 13:30-15:30                英语

    五月二十七日                9:00-11:00                数学
    (星期日)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3、考试地点:北京钢铁学院附属中学(海淀区志新路36号)。
    4、交通提示:1、乘坐16、307、425、484、617、630、635及运通109路公交车,在二里庄南口站下车。2、乘坐86、307、484、617、630、690、928路公交车,在科技大学北门站下车。

    六、录取
    6月中下旬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的顺序进行。招生学校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七、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联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
    八、其他
    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华侨学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有关院校确定,考生本人应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系。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www.ecogd.edu.cn)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还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该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询服务。
    特别提醒:1、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及时与所报考的院校进行联系,对有关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咨询。2、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8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

本文标题: 2012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北京地区报名须知 | Tags:北京港澳台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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